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印染造纸制革化工等行业整治提升方案的通知》(浙环发〔2012〕60号)和《浙江省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2014年度实施方案》(浙生态办函〔2014〕16号)等文件精神,东阳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经信局、发改局、卫生局、安监局、规划局、市场监管局(质监局)等相关部门对东阳市印染造纸行业进行整治验收。现形成如下综合验收意见:
一、污染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到位
相关印染造纸企业都高度重视这次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提升工作,建立了以企业主为组长的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并严格对照《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58条标准进行整治,通过本次整治,各印染企业合计投入6.4亿元提升了工艺装备、污染防治和清洁生产水平,淘汰高耗能重污染设备700多台(套),并能严格按整治要求组织实施。同时各印染企业加强了污染物治理,做到废水管网标识清晰,废水按照分质分流、雨污分流确保达标排放,车间作业干湿分离,废气治理安装回收装置均能有效运行,完善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环境应急意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企业环保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二家造纸企业,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决定关停不再从事造纸生产。
二、申请验收资料齐全
相关印染企业按照各部门要求积极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基本符合《浙江省印染行业淘汰落后整治提升方案》的整治验收标准和要求,环评报告及批复、能源审计、清洁生产报告、安评报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选址规划意见书、应急预案、整治验收技术报告、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及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资料齐全,同时发改、经信、环保、规划、卫生、安监、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出具了验收意见,企业都配备了污染防治、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设施,建立健全内部环保、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管理制度,具备了验收条件。
综上所述,我市原有印染企业35家,造纸企业2家,其中2家造纸企业自愿关停,其余印染企业,关停8家,整合搬迁6家,搬迁2家,原地整治提升19家,通过整治后将保留印染企业21家。经市印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浙江新亚实业有限公司等29家印染企业和2家造纸企业通过综合验收,其中15家原地整治企业,允许原址生产;8家关停企业,6家整合企业,已关停到位,生产设备已经拆除,剩余材料、固废和其他污染物已得到安全处置。另4家原地整治企业已停产整治,完成断水、断电工作;1家搬迁企业原址已完成断水、断电和主要设备的拆除工作,另一家三环针织针织厂准备着手开展生产设备拆除工作。2家造纸企业已停产到位,生产设备已经开始拆除。
三、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按照印染行业环境污染整治有关规定要求,做好以下长效管理工作:
1.各印染企业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定期检测设备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各类隐患问题。
2.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测部门要加强对印染企业的监测力度和监测频次,尤其是城区内的印染企业,对有超标情况的,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3.加强监管。市发改、经信、环保、规划、卫生、安监、市场监管局等相关整治验收部门要加强对印染企业的监管力度,对在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要求印染企业整改,确保印染企业安全、稳定生产。
4.各相关镇、街道要做好停产企业维稳工作,以及监管工作,防止停产企业擅自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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