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兴纸业发布2014 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此前公司净利润预增190%到210%修正为业绩预降60%到40%。净利润变动区间从此前的3100万元到3300万元调整为450万元到650万元。
对于业绩修正原因,景兴纸业表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莎普爱思”)980 万元股权,由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该股权比例被稀释。根据《关于印发<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1 期)的通知》(会计部函[2011]9 号)规定:由于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投资方未同比例增资导致持股比例下降的,持股比例下降部分视同长期股权投资处臵,按新的持股比例确认归属于本公司的被投资单位增发股份导致的净资产增加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14 年1-6 月份财务报表由于持有莎普爱思股权比例被稀释增加投资损益26,516,222.16 元。
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修订,修订后该准则自2014 年7 月1 日起开始执行,期后财政部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明确了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享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投资方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投资方在后续处臵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臵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投资收益。
公司三季报将根据最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公司2014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需对由于莎普爱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导致股权比例被稀释事项会计处理进行追溯调整,由此调减投资收益2,651.62 万元、调增资本公积2,651.62 万元,影响当期利润。
景兴纸业撞大运成IPO影子公司。公司此前在中报中指出,公司上半年实现净利润3259.44万元,同比增长192.36%,每股收益0.03元。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42亿元,同比增长5.93%。但是景兴纸业表示,公司主营低毛利的情况难以扭转,参股公司在二季度实现IPO,公司通过上海景兴持有莎普爱思对应享有的权益增加,并计入公司当期损益,使得公司在主营不理想的情况下,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升。公司预计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3100万元至3300万元,同比增长190%至210%。
业内介绍说,公司本次业绩调整对公司实际运营实际上没有实质性影响。除了不可持续的投资收益外,公司的主营业务并没有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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