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发布公告,宣布公司向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30,000万元委托贷款展期6个月,委托贷款利率为5.45%。
2013年1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将财政部、国资委下发的用于公司特种纸产业基地项目的30,000万元资金以委托贷款形式提供公司使用,委托贷款利率为5.45%,使用期限12个月。2013年11月25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
2014年,公司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中国纸业以其对公司的3亿元债权认购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阶段。
根据冠豪高新资金使用需求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进展情况,经与中国纸业进行协商,冠豪高新拟向中国纸业申请将2014年11月24日到期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展期6个月,委托贷款机构为诚通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诚通财务”)。
中国纸业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诚通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所述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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