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被称作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开始施行。面对雾霾围城、土地污染等严重的环境问题,新《环保法》将祭出哪些大招?在《环保法》实施过程中,又会有什么措施来保障其有效执行?
由于规定了“按日计罚”、“环保问责”等条例,从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新《环保法》又被称作史上最严环保法。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指出,新《环保法》的一大亮点是铁腕治污,将对企业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针对违法成本低、威慑力不够等突出问题,新《环保法》规定了一系列惩处措施:如对违法行为实施按日计罚;对污染排放设施实施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行为实施限产、停产整治;对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违法排污等行为责任人处以拘留;构成环境犯罪的还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新《环保法》可能产生的效果,民众一方面表示期待;另一方面,却又担心执行不力。“企业是污染相对严重的,处罚力度肯定得大。首先得执行起来,监管不起来也没有,不能光出一法律,没人执行。”“有什么措施都是应该的,只要能改善环境。加大监管力度,多投入一些人力和物力,别制度订出来了,监管方面又不行。”
如何保障最严厉的法律条文得到最严格的落实?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透露,新《环保法》中规定了考核评价等监督问责机制。“新《环保法》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行政区环境质量负责,建立了环保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人大监督、上级对下级监督等机制。(新法)一方面授予了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许多新的监管权力;另一方面也规定了对各级政府和环保部门的严厉行政问责。”
除了政府履职和企业减排之外,公众也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环保法》中规定了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内容,公民可以通过监督违法行为的方式履行环保责任。对此,中华环保联合会法律中心副主任马勇指出,多元共治的框架反映出我国环境治理结构的转型。“新《环保法》要突出社会公众参与的作用,这次设计的框架比较好,现在环境保护至少是三元、或者说多元结构,不再是政府和企业两家的事了,而社会公众也参与进来,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对我们环保组织以及公民个人来讲,都是非常有利的条款,所以我们要有效落实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建议,新《环保法》施行后,下一步有关方面应该建立配套制度和细则,保障《环保法》有效实施。“《环保法》的新规定非常好,但重大战略的成败取决于细节,在这里即法律机制。下一步我认为立法应该往细节走,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法》正在修订,会越来越细致;近期《水污染防治法》也正启动修改;只有把细节规定了,法律制度才具有可实施性。比如环境审计,得有(自然)资产负载表,例如每个地方对于绿色GDP得有考核体系,那这个考核体系怎么界定?我认为下一步应该推细节、推制度、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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