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小小的绿色林权证,让我市的农民,不仅成为林地经营的主人,还有了把林权转化为财产权的基础和机会。”铜仁市在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森林经营管理机制改革,解决林业发展和林农耕山致富问题,为推动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发展作出贡献。
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宽林业融资渠道
推出以森林、林地为重点的农村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三资转换”,开展以茶园、果园、山林等确权为重点的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同时,在保证土地性质不变的基础上,率先在全省开展了非林地上林木确权发证工作,把非林地上林木产权确权到农民和法人,理顺林权关系,明晰产权主体,使其规范到林改政策内,目前,全市已确权集体林地面积1414.32万亩,发证面积1364.19万亩,发证户数53.97万户,发证本数64.96万本。
出台《铜仁市林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依法放活人工商品林、合理开发公益林、加强金融服务林业的意见》、《铜仁市林木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铜仁市森林资源资产抵押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和《铜仁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拓宽全市林业融资的渠道,增加林业建设的资金投入,解决农民手中的森林资源长期不能变现问题。
严格按照《铜仁市农村产权(林权)交易管理办法》、《铜仁市农村产权(林权)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等,着力建设市、区(县)、乡(镇)三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行统一交易规则、统一交易登记签证、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交易监管、统一信息平台、统一诚信建设的“五统一”管理运行模式。
截至目前,全市集体林林权流转面积24.87万亩,流转蓄积量91.86万立方米,流转金额2.05亿元;全市林权抵押面积14.15万亩,贷款金额4.86亿元。
营造林管理机制改革 激发造林主体责任心
推行先造后补造林管理机制改革,将营造林的主动权交给造林主体,激发造林主体的造林的热情和造林的责任心,实现“林农造林像种粮、种菜一样精耕细作”。营造林管理机制改革重点在石阡县和碧江区漾头镇、瓦屋乡开展试点。
通过动员造林主体在县级规划的范围进行造林和森林抚育等营造林工作,再根据营造林完成情况和造林质量,按照工程的补贴标准和补贴对象分期兑现造林经费及管护经费,也就是将营造林的主动权交给造林主体。目前,全市造林补贴方式完成营造林21.1万亩。
森林经营管理机制改革 建立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
铜仁市林业局着力改革林业发展模式、改革采伐指标分配方式、改革林业经营方式,编制印发《铜仁市森林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方案》,召开全市森林经营管理机制试点工作启动会,对各区(县)林业局主要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落实了10个试点乡镇,通过改革采伐指标分配方式,建立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林木采伐指标分配制度,采取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大户承包经营、联户林场等林业经营模式,在试点乡镇共组建了8个林业专业合作社,2个股份制林场。
同时,铜仁市还对油茶基地建设管理机制改革。编制完成了《铜仁市油茶种苗生产管理机制改革方案》、《铜仁市油茶产业基地林垦复抚育管理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工作步骤、进度安排、组织保障六个方面的内容,选择碧江区和平油茶专业合作社和滑石乡的红森林种植专业合作社共500亩油茶基地林、玉屏县油茶园区4000亩油茶基地林作为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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