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我国在水资源、电力、环保等领域,通过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节能减排。
在水资源价格方面,按照“十二五”末水资源费调整的指导标准,督促地方加快调整步伐。出台南水北调东线一期主体工程运行初期供水价格,并实行两部制水价。出台居民用水阶梯价格政策,全国约30%的设市城市已推行阶梯水价制度,节水效果明显。
在电力价格方面,启动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建立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激励和约束机制。利用电煤价格下降腾出的电价空间,将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
在天然气价格方面,按照与可替代能源保持合理比价关系的原则和区分存量气、增量气分步推进的改革思路,将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再提高0.4元,为实现增量气与存量气价格并轨的改革目标奠定基础。
在环保收费方面,提高排污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实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加大征收力度,提高收缴率,合理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初始价格,建立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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