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在完成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的基础上,立足林情实际,以做大做强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推进林权流转、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扩大林权抵押贷款、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五个方面为重点,积极推进配套改革,进一步增强了林业发展活力,促进了山区经济发展。
---做大做强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2011年12月20日,经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徽省林业厅和黄山市人民政府共同组建,黄山市招管局和市林业局二级机构共同出资设立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成为我省唯一一家跨区域林权交易机构。黄山市把做大做强江南林交所作为具有黄山特色的改革任务加以重点推进,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2014年江南林交所通过增资扩股、招大联强,注册资本金由最初的150万元增至1亿元。黄山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黄山市融资担保公司代表黄山市政府持70%国有股份,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持30%法人股份,形成混合所有制条件下的企业运营模式。林交所致力于建设立足黄山、面向全省、辐射全国的专业、规范、统一的森林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开发了电子竞价系统、远程挂牌交易系统和电子商务信息系统,实现挂牌申请、竞价报名、网上挂牌、在线竞拍、中标公示等全流程在线交易,不仅节约了交易双方成本,还避免了围标串标等不良交易行为;以会员制形式促进林权交易体系建设,吸纳本市和本省会员40多个,分别与本市7个区县和全省14个地市林业局签订了合作协议。为推进林交所建设,省林业厅把各市林业局与林交所的合作关系列入2014年度考核赋分细则中,市政府出台《黄山市林权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国有和集体林权交易应当在全市统一的林业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得场外交易”,市林业局要求全市国有林场商品材采伐销售在江南林交所实行集中招投标。黄山市还对在江南林业产业交易所进行公开交易的山林,探索在林业经营项目、政策性森林保险、林权抵押贷款、林权担保、林业贷款贴息和采伐限额上给予适当政策扶持和倾斜。江南林业产权交易所公平公正透明的交易方式保障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促进了林地林木的增值保值。截至2014年底,江南林交所共完成林权交易40宗,流转面积22033亩,成交金额4765.46万元。与评估价相比,溢价率16.41%,完成森林资源评估12宗,面积7184亩,评估值3912.6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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