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已经开幕的全国两会上,重庆代表委员们也将目光投向了即将启动的新一轮林权改革上。在重庆新一轮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试验中,北碚区开始探索集体林承包权、所有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离”。
全国政协委员、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在接受重庆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重庆有432万公顷林地,投资潜力大,如何引入社会资本进入林木行业,引导林业可持续发展将是重庆新一轮林权改革的方向。
借助林权盲目融资
2月4日,重庆市林业工作会上决定将北碚、永川、涪陵、南川、奉节、武隆等6个区县作为全市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6个区县的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共涉及100多万农户。
与之前林权改革不同的是,改革的着力点在于引进社会资本进入林业产业。这一直是重庆林业改革深水区。
“这次改革建示范区肯定要解决贷款融资的问题。”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林业局副局长张洪说。
去年,张德明凭着《林木证明》,在北碚农村商业银行申请了130万元的贷款。除了建起了一座养猪场,也在养羊、养鸡。去年他又想开农家乐,但由于此前刚贷了款,此时的农村商业银行只批给了他20万元。用其中的20万元,张德明开起了农家乐,另外有10万元张德明选择入股合作社。但是他的农家乐在去年一年的收入仅为3万元,“这点钱利息都没办法还”,张德明说。养猪场和农家乐一年收入在20万元左右,但张已经背负了连本带息将近200万元贷款,每月需还款20667.5元,一年收支基本持平,待养猪场农家乐急需资金周转时他已不敢再贷了。
张洪认为,部分农民缺乏先进的知识,没有经验,易盲目跟风贷款,造成经营不善。
据云阳县法院统计,在2014年登记在案涉及土改和林改的案子就有150起。虽然这只是一个县的统计,但巫溪法院研究室的朱贤春告诉重庆青年报记者,林改和土改的案子是目前所有基层法院不得不面对的常客。
因此在此次的改革中,普及和加强对农户贷款的指导,林木贷款回归理性将是重点。
而行政审批也将发生变化。“示范区将设林权交易中心把林权登记、资产评估、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和抵押贷款审核集聚在一起,方便群众办证和缩短处理期限。”北碚区林业局资源管理科张凤蛟说。
张洪预估此次改革的周期将会很长,“因为想要林农、社会和企业之间的最大的工业效应可持续发展是需要继续改革的”。
权属纷乱调解乏力
“以前林地摆在那里,我们根本不知道如何利用,家家上山伐木几乎是自用,只有少部分在卖木材。”张德明深有体会。
2009年,重庆拥有林业用地6118万亩,是耕地面积的1.8倍,但由于林业经营效益低下,农民年均收入来自林业的仅有150元上下,占比不到5%。
全重庆市共有75个国有林场,全属于县属林场。以小溪林场为例,全场经营面积2.68万亩,经营总收入150万元。林场有职工192人,其中在职93人,退休99人。在职人员中,管理人员11人,实行固定工资制,人均月工资800元;20年以上工龄21人,实行离岗,每月发300元;另有16人自谋职业,林场负责缴纳保险费,不发工资;剩余人员实行计件工资。
2005年7月起,重庆开始落实林权,补(换)发林权证,探索集体林权到户,大户或集中经营的模式,研究保障林农收益的措施。确定巴南区、永川区、巫山县和秀山县4个区县开展试点。
至2008年,小溪林场全年林场各项支出180万元,仍亏损30万元。其中职工工资性支出120万元,占总支出的2/3。还有个别林场由于工资无法兑现,职工自谋职业,无法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
之前在小溪林场工作的李晗三个月没领到工资。“林场的效益很差,林地不仅被国家工程建设占用,更多是被附近的村民蚕食。”李晗说。
重庆市林业局的工作人员宋灿凡告诉重庆青年报记者,以往一直有“谁造谁有”的政策,但关于林权的归属复杂,“在面对林权纠纷时以前往往只能劝导”。
“山林权属又分为林地所有权、使用权和对林地上林木所有权、使用权两大类。根据宪法和森林法规定,林地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而林木所有权国家、集体、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都可拥有。归属难定的时候,政府会先检查山林权属证。一般来说谁有证,林地就归谁。但如果双方都没证,则是看谁是林木的建造者,可毕竟双方都有建林,归属任何一方都说不通。政府只能尽量去调解双方的争议点。”宋灿凡说。
原中国林科院城市林业研究所主任王木林介绍,义务造林就不存在“谁造谁有”。属于飞播造林的林权通常是“林随地走”,林地所有权属谁,林木所有权就归谁所有。王木林说:“山林权属政策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经历了四次大的变革和调整,各个时期形成了相应的山林权属证,因此导致现在处理山林权属纠纷和认定林权证书效力成为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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