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统一安排,哈密地区于2011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在地委、行署的领导下,在地区林业局的具体指导下,全地区有30个乡(镇、开发区),146个行政村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地区及县市主要从四方面入手,扎实稳步推进林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地区高度重视林改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成立由行署副专员王健全同志为组长的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地区林业局,明确工作分工职责。各县市政府及涉及林改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林改机构,制订实施方案,明确操作规程,细化具体措施。据统计,全地区共成立林改工作机构34个,其中:地区级1个、县市级3个、乡镇级30个,为林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二是积极宣传培训。林权改革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各县市采取层层召开会议、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等多种宣传方式,认真做好林改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宣传,开展了大规模的林改业务培训,共悬挂宣传横幅55条,发放《新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参考手册》等宣传材料2.37万余份(本),举办培训班18期,培训人员3650人次,为林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基础。
三是加大推进力度。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林业局抽调专业技术人员赴所辖区域各乡(镇),按照林改基本原则和工作要求,协助、配合、指导、督促各乡(镇)抓好调查摸底、方案制定、勘界登记、确权发证等关键性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林改建档归档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体林权改革。
四是强化督查指导。林改工作开展以来,地区及县市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地区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推进县市林改工作进程,对各县市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随时给予解答。哈密市成立林改工作督查组,不定期对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做到林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操作,确保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巴里坤县加强对林改工作的日常监督与指导。伊吾县领导经常过问林改进展情况,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县林业局和林改办的同志深入各乡镇督促检查林改进展。
截止目前,地区两县一市主体改革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确权集体林面积9.9万亩,确权率100%,其中:哈密市确权面积1.21万亩、巴里坤县确权面积5.75万亩、伊吾县确权面积2.94万亩,2014年10月,地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检查验收小组对县(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以“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为主要内容的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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