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我省企业生产(或制造)的纸巾纸产品进行了买样检测,从电子商务平台购买标称生产企业不同的40批次纸巾纸产品。
经检测,不合格14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35%。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纵向湿抗张强度、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内装量偏差等项目。针对本次检测不合格的产品,已按产品标注的生产地址移送属地质监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