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北史保厅获悉,为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及2015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湖北省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前印发了《关于列入减排目标责任书2015年要求完成的重点减排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将省政府与各地政府、相关企业签订的减排目标责任书中要求2015年完成的67个重点减排项目名单予以公告,并请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予以监督。
《公告》要求,各地政府、相关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推动项目按照要求及完成时限落实到位,保证列入公告名单的重点减排项目在今年底前完成。
《公告》指出,对列入国家考核的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环境保护部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对列入湖北省政府与各地政府、重点企业签订责任书年度重点减排项目未按目标责任书落实的地区和企业,由省政府根据相关规定实行阶段性环评限批。
据了解,今年湖北省将通过完善减排制度、措施及政策来强化节能减排工作,包括完善考核制度、督查制度、公告制度和约谈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