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获取国家奖励的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满某某竟然伪造、变造相关公文、证件,同时还向审批的领导、单位行贿100余万元。4月15日,满某某因涉嫌伪造、变造国家公文、证件罪以及行贿罪、单位行贿罪站在兰州中院刑事审判庭接受法院公开审理。庭审中,他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并将非法取得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572万的过程进行了陈述。该案将择日予以宣判。
庭审显示,兰州福鑫植物纤维有限公司是位于皋兰县的一家纸浆生产企业,在2008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予以关停,并得到了淘汰落后产能资金10万元。据指控,2011年5月,生于1966年的满某某以“兰州福鑫造纸厂”名义,伪造、变造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的所用的政府、工商、土地、地税等相关公文、证件,通过皋兰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下称皋兰县工信局)违规申报项目资金,并于2011年10月至2012年6月分三次取得国家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572万。
2011年7、8月间,满某某找到时任省工信委循环经济处处长的万景峰(已判刑)寻求帮助,分2次送给万景峰80万元。2012年春节前,满某某取得了奖励淘汰落后产能资金后为表示感谢,通过皋兰县工信局局长张某某(另案处理)给皋兰县工信局(已做处罚)行贿23万元。2013年10月,满某某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