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4年被评定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一以来,海东市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产业低碳化、建筑绿色化、交通清洁化、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利用规模化、服务业集约化等几个方面选择重点项目,大力开展节能减排治理工作。
在治气上,海东今年关停乐都区泰宁水泥有限公司3条10万吨/年水泥熟料生产机立窑、青海乐都耀华玻璃有限公司1条150万重量箱平板玻璃生产线、循化振荣水泥有限公司1条333吨/天水泥生产机立窑。对各县(区)燃煤锅炉改造进行补助,完成全市“三无楼院”100蒸吨燃煤锅炉煤改气改造工作。对民和祁连山水泥有限公司日产2000吨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烟气脱硝设施建设。目前,工程已全部完工,正在进行脱硝和在线设施的调试,预计7月底可正式运行。此外,2015年,全市淘汰黄标车5000辆(强制淘汰3000辆、鼓励淘汰2000辆)。对金圆、金鼎两家水泥厂将窑头静电除尘改为布袋除尘,并将普通布袋更换成复合型布袋,完成了除尘设施改造;祁连山水泥完成了窑体和除尘设施改造,节约了能源,提高了除尘效率。
在治水上,海东今年重点完成沿湟四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和一期提标改造、化隆群科污水处理厂、海东工业园区中小企业园工业废水处理站、循化街子、互助南门峡污水管网等工程,开工建设平安中水回用工程、民和、乐都、互助三县(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工程、民和官亭、乐都瞿昙、化隆巴燕三镇污水处理厂,确保循化和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目前已落实省政府湟水流域污染治理专项资金9283万元,主要补助乐都、互助、民和尾水湿地工程,互助南门峡镇污水管网、循化街子镇污水管网工程,海东工业园区工业废水处理工程等项目。
据了解,按照国家项目安排计划,该项目将连续实施三年,从2015年至2017年,每年国家给综合示范城市补助资金4亿元,三年累计12亿元。海东市在三年示范期内,将围绕主要污染物减量化、产业低碳化等选择重点项目,开展节能减排治理工作。确保三年内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指标分别较上一年度下降3.1%、2.92%、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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