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覆盖率62%,居全国第三位;林业总产值3850亿元,居全国第四位……近年来,广西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为重要抓手,探索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着力走出一条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生态立区、绿色崛起之路。
“既要绿水青山,又要金山银山!”2013年开始广西全面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按照“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持续推进乡村建设。今年初转入“生态乡村”阶段,通过“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推动农村美丽蜕变。通过村屯绿化等整治行动,“垃圾围村、垃圾进田、垃圾上路、垃圾入河、污水直排”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农村面貌和人居环境发生根本转变。
在广西广袤岩溶山区,石漠化是最严重的生态痼疾,在治理过程中,一些市县因地制宜发展生态产业,使山区群众脱贫致富。全国首批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县广西忻城县6年来已治理石漠化18万亩,森林覆盖率由10年前的30.6%提高到目前的57.95%,“山上竹木花,山下蔗桑粮,家中猪牛羊,沼气水柜进农家”的特色农业生态治理模式初步形成。“十二五”以来,广西深入实施退耕还林、珠防林、海防林、石漠化综合治理和“绿满八桂”造林绿化等工程,共造林2179万亩,义务植树4.68亿株,完成通道绿化6075公里、城镇绿化5447万平方米、村屯绿化4201个。到2014年底,全区林地面积达2.39亿亩,居全国第6位。
大规模植树造林积累了丰富的“绿色财富”,使“山清水秀生态美”成为广西靓丽的名片,也为发展林业、林产和林下经济创造了条件,让百姓收获更多“绿色福利”。
同时,广西以循环经济理念提升传统产业、工业园区,使之重新焕发活力。生态型铝产业示范取得积极进展;重点化工主要副废产品实现全部回收循环利用;90%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企业实现余热发电;制糖企业实现热电联产,综合循环利用产值占比超过40%,初步建成糖业循环经济示范省区。一批工业园区实行循环化和生态化改造。
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是广西生态文明建设的亮点。部分市县实行更多地体现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的差异化考核机制,在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上进行了有益探索。目前,广西初步建立起系统的生态补偿机制,包括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和水资源生态补偿机制、水土保持补偿措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等。近期,广西还制定出台《关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广西生态经济发展规划》,在财政、金融、土地、产业、环境、科技等方面提出诸多创新性政策,将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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