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14年度考核结果正式出炉。在去年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考核中,淮河流域安徽段,长江中下游安徽段考核结果均为好。
据悉,根据相关规定,环保部会同发改委、财政部等多部门组成考核组,对松花江、淮河(含南水北调东线)、海河、辽河、黄河中上游、滇池、三峡库区及其上游、长江中下游重点流域25个省(区、市)人民政府2014年度实施情况进行了考核。
考核结果显示,截至2014年底,治污工程项目已完成55.3%,77.2%的考核断面达到考核要求。其中,淮河流域山东、安徽、江苏,海河流域山东,辽河流域辽宁、内蒙古,松花江流域内蒙古、黑龙江,三峡库区及其上游贵州、四川、重庆,黄河中上游河南、青海,长江中下游广西、河南、上海、江苏、湖南、江西、安徽考核结果为好;海河流域北京、天津、河南、河北,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湖北省考核结果为差。相反,对流域考核不及格省份中水质得分最低、不及格控制单元覆盖全行政区的北京市朝阳区、天津市静海县、河北省廊坊市、河南省新乡市、湖北省宜昌市,环保部将暂停其新增主要水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直至其所在省份通过下一年度流域考核后解除限批。
据环保部门介绍,各地将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加快项目实施。同时,加强总磷控制。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研究将总磷纳入流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约束性指标体系。此外,还将开展“十三五”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地方做好规划项目筛选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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