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将采取十项举措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工作。
《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区主要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拉萨市建成区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其它地(市)行署(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节水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国家要求。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生态系统进一步改善,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
《方案》确定了十个方面的行动计划,系统推进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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