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是我国森林资源最富集的省(区)之一。西藏和平解放以来,特别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西藏林业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近年来,我区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拉萨及周边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建设等一大批林业重点工程,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取得了较大成就。
植树造林成效显著。近年来,在国家林业局的特殊关怀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藏林业围绕“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着力保护碧水蓝天,不断加大造林绿化力度,推进“森林围城、森林水系、绿色通道”三大工程建设。实施了拉萨及周边地区造林绿化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西藏高原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工程、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建设工程等项目以及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造林绿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资源保护管理取得新成就。“天保工程”实施以来,工程区(芒康、江达、贡觉三县)全面停止了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森林生态功能明显恢复,新增森林面积40万亩,森林覆盖率由原来的38.65%提高到39.5%;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政策兑现以来,全区7地(市)65个县1.5亿多亩公益林被纳入补偿范围,占我区实控线内林地面积的91%,累计到位补偿资金30.74亿元;全区集体林权改革试点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共完成试点勘界确权面积36507.3亩,截至目前,国家已投入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和湿地保护资金4亿多元,已建立8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10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39.7万平方公里;全区80%以上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集中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绝大多数保护物种得以恢复性增长;90%以上的自然湿地及其生态系统基本保持着原生状况。
林业的助农增收能力得到加强。在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中,我区林业部门始终坚持让当地农牧民群众参与,努力使农牧民群众在林业生态保护与建设中能够获得实惠。据统计,通过直接参与森林管护和林业工程建设,我区林业解决了9万名农牧民群众的就业问题,累计带动农牧民增收40亿元左右。退耕还林工程启动以来,30.6万名农牧民受益;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解决了8.4万名农牧民的就业,管护人员人均增加现金收入5400元左右,全区224万名农牧民年人均收入增加338元;安居工程实施以来,我区林业部门以低于当地前一年市场价的15%至20%,向农牧民群众供应原木145万立方米,确保了23.17万户、120万人的用木需求。
队伍建设明显提升。自治区林业局以加强林业干部队伍建设为基础和保障,切实增强合力,增加动力,提升能力。通过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抓好班子建设、抓好人才队伍建设、抓好廉政教育、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等,林业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综合素质明显提高,机关工作环境明显改善,工作作风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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