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工商部门按照相关要求,对全省市场上销售的生活用纸类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并于上月底公示了抽检结果,,其中在宜春中心城区抽检时发现有4组生活用纸不合格。
在宜春中心城区一百商贸有限公司(被抽查检验经营者,下同)抽检出两组生活用纸不合格,分别是萍乡市鑫辉制品厂的卫生纸(无标称商标)、宜春市金太阳制品厂生产的“金太阳公主”卫生纸;在袁州区贸易广场中心街19号抽检出的不合格生活用纸为吉安市安福县依乐纸品厂生产的“依乐”卫生纸;在袁州区城北得贝纸品抽检出的不合格生活用纸为南昌市进贤县辉煌纸业的卫生纸(无标称商标)。
其他10组生活用纸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江西百致纸业有限公司的纸巾纸、南昌市青山湖区皓洁制品厂的“红指印”纸巾纸、南昌市昌东纸业有限公司的“山木林”卫生纸、抚州天新环保纸业有限公司的“优简”卫生纸以及江山市祥华卫生纸加工厂的“尚官”、浙江台州市黄岩顺发化制品的“香雨”纸巾纸、安徽皖风情纸制品有限公司的“皖风情”、安徽合顺纸业有限公司的“焕煌”纸巾纸、陕西兴色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欣雅”纸巾纸、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乐从康怡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的“康怡卫生纸”。
据悉,江西省工商局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主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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