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着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林业发展要素,释放林业发展潜能,为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增添活力。
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楚雄州先后出台《楚雄州深化林业改革专项方案》、《中共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经济林木确权颁证工作的意见》和《楚雄州林业局关于做好经济林木确权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拟《楚雄彝族自治州松花粉采集管理办法》并通过州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待发布后实施。集体林地、林木流转进一步规范,林农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
截至2015年末,全州共发放经济林木权证30108本,发证面积79.48万亩;林权抵押3354宗,林权抵押贷款面积达56.14万亩;林权抵押贷款金额12.50亿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7.68亿元;林权流转9071宗,林权流转面积115.35万亩,流转金额4.7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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