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晚间,山鹰纸业披露,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自2015年7月1日起,对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纳税人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公司符合以废纸为原料生产的原纸实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规定。
公司称,上述政策对公司2015年度利润额产生6639.40万元影响,后期公司将持续获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款。
关于山鹰纸业
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10月,经安徽省人民政府皖府股字1999第26 号批准证书批准,马鞍山市山鹰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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