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获悉,2015年度海南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分别为5、9、35、20微克/立方米,圆满完成环境空气质量国家考核目标任务,预计考核等级为优。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是落实省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实省政府部署的生态环境保护六大专项行动之一。去年,我省制定实施《海南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推进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提升燃油品质,淘汰黄标车,淘汰或升级改造土法熏烤槟榔,防治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等多方面工作,为我省大气环境除去“乌烟瘴气”。
此外,环保部门从去年12月25日起每日对外发布空气质量预报,开展环境质量预报预警,主动应对季节性空气质量下降态势,对环境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市县共发出40份预警函,及时预警和调度,落实应急措施;并加强重点区域现场督查,启动约谈机制,对环境空气质量PM10指标未达到国家考核标准市县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全面推进全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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