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江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共同制定的《江苏省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同时将全面实行差别化污水处理收费政策。
小编了解到,如今江苏污水处理费标准还是2008年太湖水污染事件发生后制定的,苏南地区按每吨1.3元—1.6元的区间执行,苏中苏北在1元—1.2元之间,南京实行的就是1.42元,已保持7年多未变。
本次制定的办法明确,2016年年底,苏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5-2元/立方米(吨),苏中、苏北地区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收费标准将调至1.2-1.6元/立方米(吨);建制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按照苏南地区、其他地区分别平均不低于0.6元/立方米、0.4元/立方米征收,具体标准由各市、县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同时,全面开征自备水源用户污水处理费。
此前,江苏省已经对企业环保信用采用五色评价,从优到劣分为绿、蓝、黄、红、黑,每年对社会发布,并陆续出台差别信贷、惩罚性电价等系列联动措施。
按办法规定,以造纸厂为例,对被评为“红色”等级纸厂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0.6元/立方米(吨);对被评为“黑色”等级造纸厂及连续两次(含)以上被评为“红色”等级的,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不低于1元/立方米(吨);对暂不具备按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等级实行差别化政策的地区,仍按重污染行业污水处理费高于一般工商业1.5倍征收。
当然,一次评定为“红黑色”,并不意味着将“终身”高价,如果造纸厂或纸箱厂环保信用改善修复了,差别化政策可以一年为限、动态调整。每年,各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将会同财政、物价等根据环保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梳理出执行差别化收费政策的企业具体名单、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及执行起止时间;下一年度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结果达到“黄色”等级以上后,停止执行差别水价。
2009年起,南通市探索实施差别水价政策,对环保信用评级为红色、黑色的企业,污水处理费每立方米分别加收0.3元、0.5元。2014年8月,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82家红色企业污水处理费加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3元提至0.6元;28家黑色企业加收标准由每立方米0.5元提至1元。
据当地造纸行业人士分析,污水处理加价对纸箱厂影响有限,对造纸厂这类排水大户影响更大。一旦造纸厂的环保信用被评为“红色”,按产出每吨纸耗水17.5吨计算,正常纸厂污水处理费是1.17元/立方米,加价6角后,造纸厂生产每吨纸增加污水处理费10.5元,如果评级是“黑色”,每吨纸的污水处理费将增加17.5元,以一个年产能10万吨的造纸厂来说,仅污水处理费的成本就要增加近百万元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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