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笔者从湖南省隆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获悉,因违法排污,隆回县祁都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经理陆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5月20日,隆回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祁都纸业有限公司造纸废水不经处理,擅自外排,污染水体和农田。县环保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前往该公司进行查处。经调查,5月20日凌晨4时,该公司一车间、二车间造纸废水回收水泵出现故障,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生产经理陆某未采取停产措施,擅自决定将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直接排放至雨水沟,再排入公司旁边水渠,排放造纸废水约160吨,持续时间达5小时30分。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限期消除对周边水体和农田的不良影响。
5月29日,县环保局将此案依法移送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县治安大队迅速组织精干警力展开调查。6月1日,该公司生产经理陆某迫于压力,主动到治安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交代了其违法事实。
鉴于该公司在违法案件发生后,能积极开展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县公安局作出了对具体违法行为实施者陆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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