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预防和惩处涉林违法犯罪协同工作机制正式建立,标志着青海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步入了由主管部门单一执法向多部门联合执法转变的新阶段,将进一步推进全省依法治林工作。
青海在全国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近年来,我省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等林业资源保护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和检察、公安机关密切合作、互相协同,在打击盗猎藏羚羊、雪豹等珍稀野生保护动物方面效果明显,未发生大的盗猎案件。上半年通过组织开展“祁连山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可可西里自然保护区及周边”联合巡护、“蓝剑行动”、“绿剑3号行动”等各类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共查处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632起,综合查处率98.26%,其中刑事案件37起,行政案件595起,共打击处理各类违法犯罪人员1800人次。集中力量侦办了一批大案要案,如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的“祁连县1·11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有力维护了林业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治安稳定。
据省林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年初,国家林业局驻西安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林业厅四单位联合建立了青海省预防和惩处涉林违法犯罪协同工作机制,这是落实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一项聚合力、促执法、强管理的创新举措,对预防和惩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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