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省七大水系中劣Ⅴ类水质约占三成,河北省水污染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水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日前,“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打响,河北省将像治理大气污染一样铁腕治理水污染。
目标:
集中完成九项重点任务
河北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北省水污染防治百日会战方案》清晰地列出目标:我省将在百日会战中集中完成九项重点任务,到今年底,实现全省海河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与2014年相比要提高3.4个百分点,丧失使用功能(劣于Ⅴ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4.2个百分点;石家庄市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40%以上,其他地级城市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30%以上;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7.7%左右;地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100%。
1.全面推进工业企业污水达标排放
对涉水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是对于不能入网直排外环境或直接排河的工业企业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
对超标排放、偷排偷放、故意停运污染治理设施、数据作假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从严处罚,涉及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实施严惩。
2.集中改善重污染河流水质
完成滹沱河、洨河、府河、孝义河、牛尾河、汪洋沟、饮马河、石碑河、青静黄排水渠、戴河、人造河、邵村排干渠等12条重污染河流综合整治。
3.加快治理城市黑臭水体
督导各市严格按照出台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工程。对于列入2016年度实施的治理工程,逐项梳理,查找差距,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石家庄市消除40%以上,其他地级城市消除30%以上的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4.全力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
推进石家庄市岗南水库、黄壁庄水库、保定市王快水库、沧州市大浪淀水库等4个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防护试点工作。
5.彻底歼灭“十小”污染项目
今年底前全面取缔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布。
6.大力提升畜禽养殖综合整治
划定畜禽养殖禁、限养区,明确畜禽养殖区、限养区、禁养区范围,2016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7.从严规范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
加大对污泥处理处置情况的排查力度,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
8.全面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
加强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加快实施城镇排水系统雨污分流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9.重拳惩治环境违法行为
严厉惩处偷排漏排和向河道非法倾倒废酸、废碱等危险废物及废污水的行为,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矿井、溶洞等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
问责:
落实不利或被挂牌督办或限批
此次会战将突出重点,强化打击问责。严肃查处偷排偷放、篡改和伪造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暗管偷排、随意倾倒、故意停运或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等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违法行为,对达到“两高”《司法解释》等法律认定标准,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行动开展过程发现的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政策不力,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开展不到位,辖区水环境质量明显退化和水质达不到国家和省年度考核要求的地区,将进行挂牌督办,明确整改期限;对预考核未通过或预计完不成全年目标任务的市,由省政府约谈其政府主要负责人,并对辖区内水污染防治工作严重迟滞的有关县区进行区域(流域)限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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