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湖南省绥宁县林业局发布消息,从2016年开始,绥宁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确保到2018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800万立方米以上,重要生态区域和重点生态部位的林相明显改观。这是该县贯彻落实“生态立县”发展战略的重大举措。
本次禁伐范围主要是国家级公益林、省级公益林和武靖高速、包茂高速、S319和S221公路两旁第一层山脊以内的森林,禁伐总面积88万亩。禁伐范围内除实施森林抚育、灾害木清理、开设防火带、工程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林木采伐以外,不得实施其他任何性质的商业性采伐。禁伐范围内的竹林和林木流转合同到期的林木确需采伐的,必须依法报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在减伐期内,全县各地严禁砍伐天然林,取消工业原料林的采伐,只允许采伐人工成熟林,每年商品材采伐量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核减20%。
绥宁县政府成立了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实施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督查全县实施森林禁伐减伐工作。县里明确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做到实施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位”,确保森林禁伐减伐三年行动取得实效。
近年来,绥宁县累计完成植树造林22.9万亩、新造油茶林2.5万亩、培育丰产南竹5万亩,封山育林20万亩。该县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达81.7万亩,商品材年砍伐量逐年下降,目前控制在10万方以内,森林覆盖率达7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