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九次会议在京召开,印发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在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山西和河南省内的“2+26”个城市全面开展新一轮的大气污染物防止工作,切实推动区域空气质量改善。《方案》涉及措施包括提出更为严格的空气质量目标、清除违法“小散乱污”的企业排放源、全面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全面推动各领域达标排放、采暖季错峰限产和VOCs污染行业重点整治等方面的内容。
对比《方案》与前期有关京津冀雾霾治理的三大政策,我们发现《方案》中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空气质量整体目标水平更高,并且手段强硬,措施具体,显示京津冀治理雾霾的强大压力与决心。《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新一轮更为严格大气治理工作的全面启动。此次《方案》涉及工业流程前、中、后端整体链条,特别在“小散乱污”污染源排除、企业错峰停产、工业企业排污许可颁发、全面推行自动监测方面抓住要害,重拳出击;在火电厂超净排放改造的基础上全面推动各领域达标排放,针对非电领域的重点行业扩大减排治理市场空间。我们认为,《方案》对大气污染治理板块多个子版块有大力催化作用,推荐火电厂超净排放龙头同时又有非电领域布局的【清新环境】;受益自动监测全面推行的【聚光科技】、【盈峰环境】;京津冀地区发展集中供热替代小锅炉的清洁能源服务商【长青集团】;以及具有独特技术优势的节能改造企业【神雾环保】、【神雾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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