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16日讯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2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通县佳誉造纸厂因环保违法,被罚10万元。
通环监罚字[2016]第54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6年11月29日现场检查和2016年12月1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通县佳誉造纸厂存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使用的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通县佳誉造纸厂限期改正,处1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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