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政府印发《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并将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到203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三明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主要指标是:到202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方案》确定,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考核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今年底前,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目标任务,明确年度考核内容;每年对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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