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通报了今年一季度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卷烟托盘联运和卷烟运输管理工作情况。
通报指出,一季度,行业商业企业累计向工业企业返还卷烟包装箱3117.33万只(不含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返还量,下同),总体返还比例为89.83%;工业企业累计使用循环利用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395.58万箱,完成全年任务总量的28.26%。安徽、重庆、浙江、青海、福建、湖南、北京、云南、天津、江苏、内蒙古等省级商业企业总体返还比例较高,返还率均超过95%;云南、陕西、贵州、安徽、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及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所属黑龙江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海南红塔卷烟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昆明烟草有限责任公司任务完成进度较快,累计完成全年任务核定量的30%以上。行业重点品牌非毗邻省份卷烟包装箱累计返还98.55万只,累计使用塑料包装箱包装生产卷烟28.08万箱,累计返还片烟箱7.02万只,折合卷烟包装箱35.1万只。
根据通报,一季度,行业工商企业卷烟托盘联运总量为301.59万箱,同比增长8.3%,累计完成全年核定任务量的30.2%。福建、广西、陕西、湖南、湖北、河南、安徽、江苏、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和中国烟草实业发展中心任务完成进度超过30%;福建、甘肃、内蒙古、陕西、广西、安徽、江苏、湖北、河南、北京、湖南、四川、广东等省级商业企业任务完成进度超过30%。
通报显示,一季度,行业工业企业卷烟总运量为1354.2万箱,同比下降13.6%;卷烟运输总周转量为115138万吨公里,同比下降10.8%;卷烟运输总费用为82504.4万元,同比下降7.4%。江苏、重庆、四川、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单箱平均运输费用同比降幅较大,均超过10%;江苏、广东、重庆、四川、上海等省级工业企业实现卷烟运输平均吨公里运费和周转量同口径“双降”。
通报要求,行业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紧密结合实际,创新开展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加强工商协同,统筹制定计划,及时回运烟箱,不断提升卷烟包装箱循环利用效率;持续强化管理,保持工作成果,借鉴成功做法,持续优化和深化卷烟运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