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下午,记者跟随郴州市环保专项督察组第一组来到嘉禾县兴旺造纸厂、石桥镇仙江村等6地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重点交办案件的整改情况。
群众举报,嘉禾县石桥镇兴旺造纸厂,下雨时偷排废水至小溪沟,曾被嘉禾县环保局要求关停,但一直在营业。5月3日晚11时左右,嘉禾县接上级交办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组织公安、广发镇政府、经信等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核实,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5月8日15时许,县环保局监察人员对嘉禾县兴旺纸业有限公司再次进行现场监察,该公司也处于停产状态,监察人员要求该公司将应急池内的污水抽出,之后在该公司附近进行搜查,发现离该公司附件的小溪处有一隐秘的暗管,并有相关管道设施与公司外小溪连通,为减少污水处理成本,该企业私自设置了暗管进行偷排。针对嘉禾县兴旺纸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嘉禾县环保局依法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立案查处,下达了嘉禾县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企业5月15日前企业自行撤除私设排污口及相关管道设施,并将改正情况于5月16日前书面报告嘉禾县环保局,并拟罚款人民币10万元。
5月1日22时左右,嘉禾县环保局、龙潭镇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经信部门及安监部门等相关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私自设立的非法加油站废水污染农田的情况进行了突击检查,群众举报件属实。“嘉禾县龙潭镇石坡头村腾达贸易有限公司”实为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检查,核实该公司未办理环评手续,场内有一非法柴油储油点,露天的堆放炉渣未按要求搭建雨棚,未做好“三防”措施。对嘉禾县鹏达贸易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嘉禾县环保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了嘉禾县环保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下达了嘉禾县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责令该公司于2017年5月30日前将煤炭储存项目恢复原状,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嘉禾县安监局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目前该公司内的非法储油点柴油储罐已挖掘,加油设施也已进行了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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