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8时30分许,株洲市环保局石峰分局的监察人员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例行检查,发现石峰区响石岭街道办事处金盆岭社区的兴旺油桶清洗店,堆放了大量油桶,地面散落大块黑色油状物质。随即将这一情况向株洲市公安局驻市环保局联络室报告。
当日10时,公安民警和环境监察人员联合对兴旺油桶清洗店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露天空地上随意堆放了6000余个大小油桶和塑料桶,地上黑色油渍、白色胶状物质随处可见,空气中弥漫刺鼻的气味。现场有两个工棚,一个是用来切割油桶制成铁片,一个是使用燃煤锅炉产生的蒸汽清洗油桶。该企业未建任何环保设施,处置油桶产生的含油废水直排外环境,产生的废液和废渣等危险废物使用渗坑渗排土壤。
针对这一情况,株洲市环保局对现场所有的油桶、生产设备进行扣押,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对现场进行勘察,并询问相关人员,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当日就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侦查。株洲市环保局召开环保、公安、检察“两法”衔接联席会,成了专案组,全力侦破张三寿等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
经查,自2013年3月起,兴旺油桶清洗店张三寿等人在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无任何环保设施设备的情况下,以每个10、15、20、25元不等的价格在外回收油漆、涂料、有机溶剂、矿物油桶,非法进行危险废物处置,其中各类危险废物20余万个、6000余吨。在加工、清洗、整形、切割的过程中,张三寿等人并未采取任何环保手段,而是通过直排、使用渗坑、利用缝隙等直排废水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造成周边环境严重污染。
2018年8月16日,株洲市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犯罪嫌疑人张三寿等3人批准逮捕,并追捕了涉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何俊等3人。此案涉及多个地区,也涉及数十家企业,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收集、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必须按照相应条件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相关的经营活动。张三寿等人在并无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情况下,擅自清洗含有危险废物的原料桶后再对外出售,造成环境严重污染,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