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淘汰2家落后产能企业,2019年年底前分批淘汰整治111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10月30日,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东莞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淘汰整治有了路线图、责任单和时间表,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据介绍,《东莞市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获市政府同意,正式印发给各镇街(园区),并发布了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名单,明确规定对全市113家高污染高排放企业进行分类分批淘汰整治。
改造“两高”企业有了时间表
《方案》对改造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企业明确了时间表,并明确了镇街(园区)属地责任。其中,东莞市企石铭怀铝五金制品厂、东莞市沙田和发建材厂在2018年底关停退出。而87家燃煤企业、24家高排放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需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改造淘汰。
市大气办有关负责人介绍,全市登记在册的燃煤工业企业和高排放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纳入淘汰整治工作范围。其主要特点是“两高”,生产作业时排放的污染物多且浓度高,对环境污染程度高。对于“两高”企业实施分类分批改造整治,从源头上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承诺在限期全面完成改造提升的企业,可予以保留;对核实为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关停关闭,限期拆除动力装置。同时,对未列入统计范围的“小乱散”企业,由镇街组织深入排查,市有关部门协同执法清理,坚决予以关停。
记者梳理企业名单发现,造纸、包装行业的企业占比较大,其中包括知名大型造纸企业。重点淘汰电力热力、造纸等行业高污染燃料设施,推动企业进行燃煤设备改造,从源头上根治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大气污染排放问题。
整治污染企业不搞一刀切
《方案》强调,各镇街(园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合发力,切实强化对纳入淘汰整治对象企业的监管。在实际工作中,对“两高”企业的整治要改停结合,依法保障企业合法经营的权益。整治污染企业,坚决不搞“一刀切”。
具体而言,就是对于承诺在限期内完成燃煤设备改造、实现原煤消费量压减目标的企业,以及承诺在限期内单位VOCs排放工业增加值(即工业增加值/VOCs排放量)不低于30万元/吨的企业,可予以保留;对于未作出改造承诺的企业,列入淘汰计划,由镇街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加强监管、严格执法手段,倒逼企业进行提标改造,或者淘汰退出。
通过改停结合,实现对高污染高排放企业的差异性监管。对能耗、环保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相关高污染高排放企业改造淘汰,不断优化产业结构。确保在产能结构调整过程中,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和行业的稳定性。在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新旧动能持续转换的同时,实现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度削减,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