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显示,陕西省主要地区在近几日都将受到不利气候的影响,因此,该省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涉气企业采取了防护措施,其中包括要求印刷企业停产。 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中地区红色预警紧急通知
经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省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1月3日15时会商研判:2019年1月3日至6日,关中地区受静稳、逆温、高湿等极端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大气扩散条件差,污染物持续累积,空气质量持续转差。预计3日至6日西安、咸阳、渭南、西咸、宝鸡等城市可能出现连续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其中西安、咸阳、西咸、渭南可能出现2~3天严重污染。7日开始,受冷空气影响,关中地区大气扩散条件自西向东逐渐好转,区域各城市空气质量将改善至良到轻度污染。 按照《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陕环函〔2017〕231号)和《2018年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方案》(陕环大气函〔2018〕71号)的规定,决定自1月3日17时发布关中地区红色预警。 要求各市(区)接到通知后,立即做好相关应急准备工作,尽早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 合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的通告
受静稳天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经会商预测,预计从2日至3日,我县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渭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渭政发〔2018〕43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通告2019年第1期和《合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合政办发〔2018〕161号)文件要求,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月2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各镇街,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涉气企业,组织落实以下措施,包括: 1.防护引导措施 2.建议性染减排措施(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3)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4)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减排措施(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含有色合金铸造、电炉、天然气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洗选煤业:未完成原煤料库(仓)封闭建设,且场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未到位的企业,停止物料运输;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有色化工行业:钨钼冶炼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30%以上,以生产线计; 各镇街、各部门、各涉气企业要按照预案要求,结合各自职责,积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应急期间,每天下午16时前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报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
受静稳天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经会商预测,预计从2日至3日,我县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潼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月2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各镇政府(办事处)和县级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 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 有色行业:冶炼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30%以上,以生产线计; (2)错峰运输。有色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城市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的落实“禁土令”。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综合性措施:矿石破碎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等停止生产,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原材料及产成品停止运输;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 富平县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通告
受静稳天气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于污染物稀释和扩散,经会商预测,预计从2日至3日,我县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为保护公众健康,降低大气污染强度,根据《富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富政办发〔2018〕172号),县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发布我县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1月2日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请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组织落实以下措施: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在排放达标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时间。 3.强制性减排措施 (1)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一厂一策”采取停产、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排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焦化行业:出焦时间均延长至36小时以上; 铸造行业:全部停产(含有色合金铸造、电炉、天然气炉); 建材行业:全部停产(不含以天然气、瓦斯气为燃料); 洗选煤业:未完成原煤料库(仓)封闭建设,且场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未到位的企业,停止物料运输; 化学品制造行业:生产溶剂型涂料等化工产品的企业停止生产; 印刷行业:包装印刷企业停止生产; 有色化工行业:钨钼冶炼企业达不到特别排放限值的,全部停产,达到特别排放限值的,限产30%以上,以生产线计; (2)错峰运输。火电、化工、焦化、有色、水泥、陶瓷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企业,进出厂区的运输车辆减少50%以上(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 (3)扬尘控制措施:城区主干道道路保洁在正常基础上每天增加2次洒水降尘作业频次(非冰冻条件下)。 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所有建筑施工、道路施工的落实“禁土令”。 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在非冰冻期内增加洒水降尘频次。 (4)综合性措施:矿石破碎企业、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等停止生产,大宗物料运输车辆原材料及产成品停止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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