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发布了“厦门平昇工贸有限公司彩盒、说明书生产加工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情况。 该项目位于厦门市集美区天凤路158号(厂房一)1-3楼北侧。工程建设内容为:扩建项目规模为年生产彩盒12吨、说明书15吨。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公告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同时,厦门市集美环境保护局还表示,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应当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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