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从10月18日至10月25日期间,全省将发生一次大范围、长时间的中度污染过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6个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包括济南市、淄博市、聊城市、菏泽市、德州市、烟台市,并于10月19日0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应急措施中,工业企业实行减排措施,涉及包装印刷业限产停产! 济南市 根据《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我市于10月18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19日零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工业企业按照2019年度最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采取限产停产等减排措施。 二、扬尘污染减排措施:加强城市道路和公路保洁,非冰冻期适当增加道路保洁洒水降尘作业频次和范围。严格施工工地、道路扬尘和堆场扬尘监督管理;强化各类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场扬尘控制措施,适当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减少物料堆场装卸量;停止拆除工程施工作业;停止土石方施工作业(含爆破、基坑(槽)开挖及回填、道路刨掘等);停止水泥、砂石、渣土等易飞扬细颗粒材料和易扬尘垃圾的清扫、归方码垛及装卸作业;停止切割、喷涂、粉刷、搅拌等室内外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停止建筑、市政、道路、水务、园林绿化等建设工程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室内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和生产工艺要求不能立即间断的施工作业除外,地下工程除外)。非煤矿山露天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作业。 三、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全面限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营运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民生保障车辆和正在执行紧急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及电力抢险等车辆除外)。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禁行渣土砂石运输车。绕城高速公路以内及各区县建成区,以柴油为燃料的工程施工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开槽机、桩工机械、起重机、发电机等)停止使用。 济南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淄博市 经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控制服务中心与淄博市气象台会商,2019年10月18日至23日,因大气扩散条件较差,我市空气质量可能出现一个重污染过程。按照要求,全市于2019年10月18日15时0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2019年10月19日17时0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要求及时启动本区县、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按照预案所确定的职责迅速采取如下应急措施: 一、及时发布信息,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措施,落实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二、落实强制性减排措施。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方面:按照10月15日上报的《淄博市2019—2020年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要求,落实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及浇筑等;根据天气情况,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和洒水频次;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撒漏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停止上路。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方面: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辆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在应急响应期间,请各单位每天中午12:00前将应急响应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直至预警解除。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应急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位。 淄博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聊城市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山东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报及我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会商结果,我省将出现一次大范围的中至重度污染过程,预计我市将出现连续三天的中至重度污染。因此,我市决定于10月18日20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9日16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请各有关部门按照《聊城市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征求意见稿)落实措施,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严格执行《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2019年10月15日上传平台版)。具体要求为: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的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按照生态环境部《指导意见》及“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工业减排清单”采取停产、限产等应急减排措施;也可采取轮流停产、限产和应急减排置换等方式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绩效分级为A 级的企业:鼓励结合实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27)包装印刷 使用非溶剂型油墨企业停产 50%(含)以上,以印刷机数量计。 使用溶剂型油墨的企业停产。 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请各负责督导采取应急措施的成员单位自10月20日起,每天中午12:00前,报送当日应急响应和督导检查等情况,市供电公司每天报送全市工业用电量情况,直至预警解除;在预警解除后的两日内,各有关单位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送重污染天气应急总结评估报告。 聊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菏泽市 根据省环境空气质量形势预测预报,近期我市将出现一次重度污染天气过程。经市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会商,我市于2019年10月18日18:00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0月19日16:0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具体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按照生态环境部审核通过的减排清单最终版执行,并做好以下工作: (8)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包装印刷:使用非溶剂型油墨企业停产50%(含)以上,以印刷机数量计。使用溶剂型油墨的企业停产;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进行物料运输。 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19年10月18日 德州市 根据省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18日24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0月19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二)工业企业减排措施。涉气工业企业按照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橙色预警停限产措施执行减排。应急指令发布前已停止生产的生产线、生产装置、生产工序,应急响应期间不得恢复生产。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0月18日 烟台市 经生态环境、气象专家会商,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21日至24日将经历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部分县市区可能出现重度污染。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10月20日9时起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0月20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Ⅲ级响应。 请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启动重污染应急预案,通知相关单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并开展督导检查,每天下午三点前将工作情况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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