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下午,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浙江省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杭州召开。至此,第二轮第二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要保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这次督察将立足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达到发现问题、提高认识、教育干部、解决问题的目标。 本次督查要求有关省(市)、部门和集团公司不得为应付督察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要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对于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做到依法依规,注重统筹推进,按照问题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能马上解决的,要马上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责任,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好落实。 要给直接负责整改工作的单位和人员留足时间,禁止层层加码、避免级级提速。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要妥善处理、分类施策。对于采取“一刀切”方式消极应对督察的,督察组将严肃处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详见下表),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各督察组表示,为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尽可能减轻被督察对象负担,这一批督察只安排一个进驻动员会,并大幅度减少参会人员。在后续工作中,还将进一步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平稳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