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林长办公室近日发出通知,指导全省各地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通知明确,县级及以上要建立健全林长制配套制度,确定各级林长具体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适时编制报送督办函、资源清单、问题清单和工作提示单。加强县乡林草工作机构建设,充实行政执法队伍,整合优化林草管护队伍,划定林草资源责任网格,建立“林长+护林员+执法人员”护林机制。科学建立考核指标体系,逐级开展林长制年度考核。积极创建林长制建设示范单位,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通知提出,市、县两级林长办公室要做到“四有”“四上墙”“七入档”,即有工作机构、办公场所、工作人员、经费预算,资源清单、林长名单、林长责任区、工作制度全部上墙,资源底册、“一长两员”名册、巡林记录、文件收发、会议记录、督查督办、宣传报道全部入档。乡级要做到“两有”,即有办公场所、工作人员,上墙和入档内容参照县级林长办公室。村级要做到“三上墙”“一入档”,即资源清单、“一长两员”名单及其责任区全部上墙,巡林记录入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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