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疆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批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新疆某纸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案”。 2022年3月8日,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新疆某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12000吨箱纸板、瓦楞纸及2000平方米纸箱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并形成书面报告;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纵切机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昌吉州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了“一案双罚”,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职责,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对该公司处人民币15000(壹万伍仟元)罚款;2.对主要负责人赵某处人民币15000(壹万伍仟元)罚款。 据了解,新疆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在努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同时,出重拳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于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七项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行为,严肃执法、严格处罚,实施“一案双罚”,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职的惩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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