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统筹协调、明确路径、综合施策,能源体系改革是根本途径,重点领域转型是重要抓手,技术创新是关键引擎,碳汇能力提升是重要补充,治理体系变革是基础保障。 近年来,我国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广大农村地区加快生物质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推进农村建设和用能低碳转型。在广西大石山区的千山万弄里,一盏盏太阳能路灯不仅在夜间为村民照亮山路,更为村民点亮改变家乡面貌、振兴乡村的希望。 以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为牵引 要把“双碳”工作纳入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特别是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充分衔接国家发展战略、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国土空间、中长期生态环境保护、区域和地方规划。 将绿色低碳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中,切实发挥重大区域规划引领带动作用。 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形成全民参与绿色低碳建设的良好局面。 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 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占全国二氧化碳排放量的87%,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牛鼻子”。 充分考虑我国以煤炭为主的能源结构特点,在确保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以能源供给清洁低碳化和终端用能电气化为主要方向,坚持节能和结构调整双向发力,严格控制并逐步减少煤炭消费,大力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积极有序发展光能源、硅能源、氢能源、可再生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全面实施节约优先战略,加快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充分挖掘节能提效的减碳潜力。 以重点领域转变发展方式为抓手 工业领域长期以来是我国能源消费和二氧化碳排放的第一大户,是影响全国整体碳达峰碳中和的关键。 要在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基础上,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提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动通信(5G)等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交通领域要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建设,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全面提速新能源车发展,推进绿色低碳出行,形成绿色低碳交通运输方式。 城乡建筑领域要通过乡村振兴推进县城和农村绿色低碳发展,坚持能效提升与用能结构优化并举,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提升,逐步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和零碳建筑。 以技术创新为引擎 技术创新是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核心驱动力。要基于碳达峰碳中和约束下的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脱碳要求,系统谋划相关技术的实施路线图和时间表。 围绕能源、电力、工业、交通、建筑以及生态碳汇等领域的技术发展需要,加强科技落地和难点问题攻关,汇聚跨部门科研团队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碳排放驱动因素、影响机制、减排措施、管控技术等科技攻坚,采用产学研相结合模式推进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 加快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的普及应用,推进前沿绿色低碳技术研发部署,加强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技术攻关、工程示范和成果转化。 以碳汇能力全面提升为补充 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巩固和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充分利用坡地、荒地、废弃矿山等国土空间开展绿化,努力增加森林、草原等植被资源总量,有效提升森林、草原、湿地、海洋、土壤、冻土等生态系统的减排增汇能力。 以治理体系变革为保障 加快建立完善支撑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调节、各方参与、全民行动的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新格局。 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相关立法进程和标准体系建设,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约束和相关制度法治化保障;加快建立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完善全国碳市场建设,推动实施配额有偿分配,出台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价格、财税、金融政策,引导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夯实政府主体责任,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党政领导综合考核等范围,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提升治理效能。 积极参与和引领全球气候治理,以更积极的姿态参与全球气候谈判和国际规则制定,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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