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了2023年第38次审议会议,对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议。
根据会议审议结果,浙江荣晟环保纸业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不过,该债券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
据“龙琨好包装”了解,此前浙江荣晟环保纸业公告称,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5.7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绿色智能化零土地技改项目、生物质锅炉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年产5亿平方绿色智能包装产业园项目(一期)由安徽荣晟包装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建设内容包括建两栋生产用房、一栋仓储用房和两栋倒班楼等基础设施,并购置智能纸板生产线、印刷联动生产线、制胶机、钉箱机、糊箱机、全自动智能仓储系统等生产设备。
该项目拟投资总额27894.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6300.00万元,目前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进行试生产。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