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自强纸业有限公司因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被运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
根据公告内容,对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情况进行详述,运城市自强纸业有限公司在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其应履约量为32.63万吨,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清缴配额量为26.43万吨,未清缴配额量为6.2万吨。
运城市自强纸业有限公司违反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第四十条,构成了未按时足额清缴碳排放配额的违规行为。对此,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