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洲特纸(605007.SH)披露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致歉公告,公司于近日核查公司股东名册,发现公司董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赵云福之姐姐赵云飞持有五洲特纸的股票有减持行为,其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未披露减持计划,发生了违规减持公司股票的情形。 公告显示,2024年1月25日起,赵云飞陆续接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知,其质押的五洲特纸股票因股价走低,已接近平仓警戒线,需质押人赵云飞及时补仓或偿还部分债务。因赵云飞其自有资金已无法偿还债务,遂将其持有五洲特纸的480,818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于2024年2月2日、2月7日、2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并将收益用于偿还股票质押的部分债务。目前其持有五洲特纸的76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19%)处于质押状态。 赵云飞此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未提前15个交易日告知公司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次减持行为已构成违规。 股东赵云飞向公司说明,其本次减持公司股票为非本人主观获利意图,主要是为了偿还债务,再加上本身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度不够,才导致本次事件的发生,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相关规定。目前赵云飞已认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对本次减持造成的影响表示诚挚的歉意。并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购回本次违规减持的480,818股股票,若本次事件处理完毕后涉及收益所得将全部上缴归公司所有。 同时,赵云飞承诺将重新全面认真地学习《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问题解答(一)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未来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实施减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获悉此事后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了核查程序。并进一步加强组织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规范交易行为,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本次减持前,赵云飞持有五洲特纸股票1,240,8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1%,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11月13日上市流通。2023年12月7日,赵云飞将其持有五洲特纸的全部股票1,240,818股质押,融资主要用于其控制企业的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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