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股份公告,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与越南青化集团股份公司(“青化集团”)签订了《设立合资公司框架协议》。公司拟参股设立合资公司,利用合资公司地理区位优势在越南采购木片用于自制纸浆,有利于公司降低木浆采购成本,减少对外采购木浆依赖度,有利于公司稳定造纸原材料供应渠道。
据悉,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400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4200万元)。青化集团或其关联方出资714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2142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华泰股份或其关联方以人民币折算越南盾出资686亿越南盾(折合人民币2058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
双方设立合资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华泰股份供应制浆用木片,主要是相思木木片或桉木木片。在满足华泰股份制浆需要基础上,合资公司亦可向其他客户供应木片。
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每一届董事任期五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青化集团委派3名,华泰股份委派2名。董事长由青化集团委派。董事长应当根据越南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其职权。
合资公司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华泰股份委派,其他公司管理人员由青化集团委派或从市场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