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易连实业因触发面值退市条件而导致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事项引起行业热议。时隔数日,该公司传来新的消息——公司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
公告显示,上海易连实业控股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共持有上海易连实业130,345,0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海易连实业总股本的19.48%。
浙发易连持有的股份中,被司法标记27,500,000股,占上海易连实业集团总股本的4.11%,占浙发易连持有公司股份的21.10%;被司法冻结26,345,052股股份,占上海易连实业集团总股本的3.94%,占浙发易连持股的20.21%;被司法冻结质押76,500,000股,占上海易连实业总股本的11.44%,占浙发易连持股的58.69%。
2024年6月26日,上海易连实业收到控股股东浙发易连的《关于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的告知函》,获悉浙发易连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
在公告中,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还透露,浙发易连最近一年存在债务逾期对应金额为2.83亿元,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杭州建德高铁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浙发易连,浙发易连尚未收到起诉状。
目前,上海易连实业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浙发易连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及司法标记事项,暂未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