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陕西省启动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首批594家企业列入试点。这意味着,今后凡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规“埋单”,企业也将及时整改自身的安全隐患。
强制险
企业应投保而未投 相关审批将受限
汽车的“交通强制险”早已被大家熟知,但“环境污染强制险”在我省是首次实施。
据陕西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处长宋东刚介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的行业包括石油、天然气、化工、冶金、制药、造纸等。同时鼓励和支持存在较大环境风险及其他高风险企业购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此次试点企业共594家,其中西安市有105家,包括西安法士特汽车传动有限公司、西安西电开关电气有限公司以及西安四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
对于应投保而未及时投保的试点企业,除了将企业投保情况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相关制度的执行紧密结合外,还将暂停审核企业申请的环境保护相关专项资金,限制其从银行业获得资金,加大其环境监督检查力度和频率。
保些啥
财产损失、清污费用等都可获赔
“保险公司保障的范围主要是第三方因污染损害遭受的人身伤亡或者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人为了抢救第三方的生命或财产所发生的必要施救费用。”人保财险陕西省分公司责任险部总经理仝向阳介绍,保险公司保障范围很多,还包括清污费用、投保企业为妥善处置所需的诉讼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
赔付
污染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可获赔50万元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3%。保险公司可依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在该档次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调整。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等9档。
参保企业可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责任赔偿限额,根据投保的档次,全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万元至6000万元,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为全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的50%,其中人员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