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夏银监局,自治区财政厅、林业厅、金融办和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宁夏保监局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工作意见》,鼓励宁夏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推动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支持林业发展。
《意见》明确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不得附加不合理的贷款条件。同时,根据林权抵押贷款的特点,优化评审制度和工作流程,建立完善林权抵押贷款的尽职免责机制。《意见》要求,林权抵押贷款符合小微企业贷款条件的,可以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意见》还鼓励金融机构对林权抵押贷款开展减费让利活动。
《意见》要求林业、财政主管部门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借款人申报自治区林业贷款财政贴息项目,努力降低借款人的融资成本;保险机构要创新森林保险产品,鼓励抵押人积极参加森林保险,分散借款人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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