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原副厅长、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鹿寨县国林纸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安明明,以及同案的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原高管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峰5名被告人涉嫌贪污、挪用公款一案在柳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经柳州市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安明明、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峰在广西林业造纸厂和广西国发林业造纸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转让及征地拆迁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转移债务、隐瞒债券、虚增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吞国有资产和拆迁补偿款。其中,安明明涉案金额近7000万元,冼惠英、郭其辉、陶智梅、莫浩峰涉案金额为5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