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央政府主导的新一轮产能过剩化解政策出台后,各地政策落实进展不一;产能矛盾总体可控,但仍应警惕部分行业、部分企业和部分地区存在矛盾爆发的风险。
产能过剩矛盾在各地表现不一,有的省份矛盾突出,有的省份相对缓和;中央对化解产能过剩问题高度重视,但个别地方对化解产能过剩认识不一,造成目前各地落实“四个一批”产能化解政策进展不一。
记者调研发现,中央化解产能过剩政策针对性强、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但在落实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尤其是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不高,存在“割舍不下”的心态。
一是企业主动化解过剩产能的意愿不足。市场不规范、价格扭曲,如一些低端产品销售形势往往更好、赢利更大,导致企业主动化解过剩产能的意愿不足。毕竟关停、淘汰产能,相关企业要承受较大的资产损失和众多职工的安置问题。
二是地方政府化解过剩产能的动力不足。在市县范围内,钢铁、水泥等企业往往都是重点骨干企业、利税大户,对地方经济发展、税收贡献和促进就业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同时带动了一些相关产业企业的发展。关停、淘汰过剩产能面临不少实际困难,特别是财政减收、职工再就业甚至社会稳定压力。
三是过剩产能、落后产能界定标准模糊。在一个比较大的区域范围,可以按80%左右的合理产能利用率来衡量,但具体到企业、产品就难以衡量。一些干部反映,通过几年来大力度的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照国家政策界定的落后产能已基本淘汰完毕。进一步淘汰过剩产能必须尽快重新明确恰当标准。
四是过剩产能退出机制不畅。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蒋国平反映,税收政策极大地限制了企业兼并重组,兼并重组所征税收大致占资产转让价格的15%左右。虽然国务院最近对兼并重组又下发了文件,但落实起来还有难度。
本轮产能过剩矛盾让企业普遍感觉“温水煮青蛙”,压力持续加大,但目前各地都没有发生大规模企业破产倒闭、工人失业和系统性金融风险等问题,对于绝大部分过剩产能,市场都在自行调节,只要宏观经济能够稳定在中央确定的合理增长区间,产能过剩的矛盾总体将是可控的。
不过就部分行业、企业和地区来说,产能过剩引发的矛盾不断加剧。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研究部部长赵昌文指出,虽然目前没有大规模的企业破产倒闭情况,但一些行业如钢铁、化工、煤炭等潜在问题值得关注。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拆东墙补西墙”,利用盈利业务补贴落后产能,通过内部消化的方式在一段时期内掩盖了产能过剩可能引发的经济社会风险,但这种风险却在不断累积。个别企业受产能过剩影响,外加经营不善,陷入财务危机的事件时有发生。部分地区的一些民企互保融资引发的风险也值得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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