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战略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五位一体”其中一环,成为重要改革议题之一。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宿迁作为林业大市,森林资源丰富,目前林木覆盖率达29.33%,居全省第二,林业为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提供了生态保障。当前,我市林业正处于改革深化、发展提速、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加快转变的关键时期,改革林权制度,不断创新林业经营体制机制,是对农村土地经营制度的丰富完善,是促进现代林业发展、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为建设生态宿迁、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2010年6月,根据省林改领导小组统一部署,我市全面启动林权改革工作,通过拍卖、承包、租赁、合作、均股均利等方式,进一步明晰了林地、林木产权,确立了林农产权主体地位和经营者主体地位,高标准完成了省下达的195.39万亩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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